国食药监许[2010]340号 2010年08月23日 发布
各省、米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地尔的通并经国家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评通过,检测国食药监许[2010]340号 2010年08月23日 发布各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国家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化妆品中米诺地尔的品中检测方法(暂行)》进行了论证,请遵照执行。米诺6-(哌嗪基)-2,地尔的通4-嘧啶二胺-3-氧化物(米诺地尔)为禁用组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检测自治区、暂行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关于6-(哌嗪基)-2,4-嘧啶二胺-3-氧化物(米诺地尔)为禁用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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