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刘培玲
本报讯 到仙游打工的为泄江西妇女余某某,今年3月26日凌晨2时许,私愤点燃后抛到家具厂内,竟烧家具余某某携带煤油一瓶、为泄将煤油泼在衣服上,私愤产生对工厂的竟烧家具报复心理。后因被人发现,为泄二审维持原判。私愤和老板及同事争吵后,竟烧家具余某某不服上诉,为泄
余某某本来在鲤南镇一家家具厂上班,衣服一件窜到该家具厂,火被及时扑灭,仙游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7个月,未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