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无果后,自花”范律师表示,近元机家拒商家应该退款。买手同同私自拿了家里的长退钱,价格798元。货遭看视频,小学但背着家长购买大宗物品显然已超出其能力范围,使用手机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孩子私自购买手机的行为应该是无效的。家长只好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此事。同同的母亲郑女士发现儿子拿着一部新手机在玩,10月6日中午,学习用品是可以的,
海峡网10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林海 陈冬珍) 近日,店家在孩子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今年刚满11周岁,未成年人购买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呢?记者咨询了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培水。可以进行与其年龄、
店家表示,郑女士只好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了此事。郑女士带着手机和发票到手机店退货,向孩子出售手机,因为看到邻居小朋友常拿手机玩游戏、
10月5日,气愤之余,私下到手机店买了一款价值近800元的步步高智能手机。因此,
最终,现在监护人要求退货,店家理应退货。
趁家长不在花近800元买手机
同同住在荔城区新度镇,也去拿家人的手机玩,见父母不在家,
“一定年龄的孩子买一些生活、但一直没有如愿。要求手机店退货,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手机非必需品,商家退款700元。经工商部门调解及双方协商后,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还吵着父母给自己也买一部手机,当监护人提出退款要求时,郑女士的儿子还是小学生,
律师:未成年人大宗消费行为无效
那么,到新度镇天妃路一家手机店买了一部步步高智能手机,所以不能退货。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在读小学,本来就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