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开征求意见,食品收到申请人意见后,评意申请人如有异议,见告见函
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序意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4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征求增设准审知程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保健不批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应当将拟不批准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食品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评意减少不必要的见告见函行政复议。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序意减少不必要的征求增设准审知程行政复议。
联 系 人:郭海峰
联系电话:010-883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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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不批电子邮件:guohf@sda.gov.cn
保健不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保健不批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保健不批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食品经研究,允许申请人在审评会议上答辩。保障申请人权利,并书面说明理由。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产品,经研究,可以在收到审评意见后的20日内提出,保障申请人权利,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产品,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必要时,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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