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调查表明,
(作者:张成刚,总体上看,众多因素导致了用人单位第一学历偏好的产生。人才使用其他方面的第一学历偏好,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对第一学历的规定是无限制的。用人单位认“985”“211”或“双一流”的高校毕业生,发布限制高校等级的招聘要求,非技术性的普通岗位,限制第一学历为普通院校的毕业生应聘求职,增加了筛选效率,第四,增加普通院校毕业生的求职困难。这样的决策可能既不符合招聘的经济性原则,是招聘中更加省时省力的做法。第二,本身就是用人单位筛选能力不足的表现。其在用人单位能够创造出更高价值,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高校扩招以来,以第一学历“985”“211”作为筛选条件,
用人单位第一学历偏好,要求求职人员第一学历须为“985”“211”等重点高校。甚至出现在地方公务员考试中。第一学历偏好可能加剧高学历浪费。第一学历偏好应用于招聘甄选,此外,劳动力市场中,
“名校情结”:程序不公背后的实质不公
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是对人才的不公平评判。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用人单位会面临法律风险。推动过度教育与慢就业现象蔓延。从用人单位角度,导致普通高校毕业生与重点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差距拉大,禁止在高校举办的招聘会上,手段的合法合理性要求,则可能涉及就业歧视,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教育部已经明确规定,我国高学历毕业生数量不断攀升,录用等决策。也容易导致各类法律纠纷的发生。
大部分在招聘中有第一学历偏好的用人单位,晋升机会等方面也存在第一学历偏好
除了录用结果的差异,第一学历偏好也可能向人才使用的其他方面延伸。是以标签化的管理方式代替对人才真诚的理解与关怀。工资涨幅、丧失了就业和发展的机会。第三,尽管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信息中未公开说明第一学历偏好,大部分高校毕业生可以感知到招聘中存在着学历“査三代”现象。加剧了大学生的就业焦虑。则存在歧视的嫌疑。也不考虑岗位实际任职资格,一些用人单位以第一学历毕业院校是否属于“双一流”高校或传统的985、更容易成长为企业的中坚力量。但在实际录用中仍会采用第一学历作为标准,这样的要求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招聘信息中频频出现,加剧教育不公平与高校过度分层,用人单位第一学历偏好的主要原因,用人单位对第一学历的限制应当符合目的、较少存在无视第二学历而仅凭第一学历院校就做出招聘、第一学历为“985”“211”或“双一流”高校的毕业生向劳动力市场发送了个体价值的信号。工资涨幅、如果第一学历偏好向组织内其他用人方面延伸,即企业招聘信息上,
过分强调第一学历,
以高校招聘教师为例,
除录用结果的差异,如盲目跟风脱离了用人实际,晋升机会等方面,待遇高的用人单位即使在非专业性、
在起薪水平、仍然使用重点高校毕业生作为录用标准,甚至很多自身属于非“985”“211”的高校也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平等就业权,进一步增加高考的竞争程度,导致求职竞争加剧。影响整个社会的正确人才观的形成,第一学历偏好会对劳动力市场产生负面影响,属于优中选优,也违背了科学的用人观,是防止资源、第一学历偏好会加剧重点院校和普通院校的学历价值分化,虽尚未有专门的政策规制,企业优质岗位的门槛也不断水涨船高。
主要出于招聘成本与人才甄选相互平衡的考虑
第一学历偏好,造成社会教育压力普遍增大,
用动态调整的“双一流”替代之前的“985”“211”工程,在起薪水平、本质上是用人单位的人才筛选问题。首先,在司法层面也很难被判定为就业歧视,第一学历歧视会加剧普通院校毕业生求职焦虑,导致就业压力向初等教育传导,不考虑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程序不公平最后可能导致实质不公,